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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车坠江涉及的法律问题

时间:2018-11-05点击量:832

重庆公交车坠江涉及哪些罪名

 

10281008分,一辆公交客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经初步事故现场调查,系公交车在行使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根据调查访问、调取公交车沿线监控视频,初步确认当时公交客车上共有驾乘人员10多人,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该通报有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公交车在行使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涉嫌犯罪的可能是公交车司机了。

 

第二,女司机驾驶的小轿车属于正常行驶,并未逆行。

 

第三,该通报只是初步调查,最终结果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因此,如果按照目前最新通报,在法律上如何分析?

 

第一,可能没有刑事责任问题。因为公交车司机基本上已经死亡了,类似事件中,公交车公司并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奇迹司机生还,依然面临刑事审判。

 

第二,公交车公司将面临巨额赔偿。在法律上,司机的过错,民事责任应由公交车公司来承担,乘公交车受伤,属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在违约之诉中,不可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在侵权之诉中是可以的,因此受害者家属应选择侵权之诉,并可以主张以下赔偿: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②;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5()×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5()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被扶养人为城镇居民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0(/)×20()×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20-(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被扶养人为农村居民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注意事项

 

1.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2.司法实践操作中:在诉讼中,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实际上这种情况既符合交通肇事罪也符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上称为法条竞合,处理原则就是从重处罚,哪个重判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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