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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四类案件”监督平台建设应用再部署

时间:2019-07-07点击量:1014

    

    7月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视频会,对下一阶段进一步推进“四类案件”监督平台和河北移动微法院建设应用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立竿见影、雷厉风行,以细致的安排、超强的措施和有效的方法推动工作落实。要推进“四类案件”监督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广沧州、石家庄等地工作经验,全省法院要抓紧部署“四类案件”监督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应用。要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使放权与加责紧密结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介绍,“四类案件”监督平台实现了与立案系统、办案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的无缝对接和数据融合,对“四类案件”进行自动化、全流程、全留痕的阳光监管,破解了监管程序运行不畅的难题,确保院庭长监督管理“监管不缺位、到位不越位”。采取“以自动识别为主、人工甄别标记为辅”的案件识别模式,建立识别规则库,破解“四类案件”识别难,支持院长、庭长、立案、办案、审管办、纪检、信访、宣传、办公室等九种角色,对“四类案件”进行全流程的线上标记、撤销标记、提请监管、监管审批、流程跟踪和数据分析,实现“四类案件”的自动化、全流程、全留痕的阳光监管。

  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移动微法院的应用,使掌上电脑移动终端这种快捷、高效、方便的办案办公平台得心应手,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支撑。全省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要学会应用,尽快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办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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