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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理权有哪些

时间:2019-10-29点击量:657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依法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在处理财产时,哪些情况下可自己决定处理,哪些情况下须双方协商决定呢?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由此可见, 在处理大额财产时,最好是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同时双方要有知情权,否则会因此产生矛盾并有共同财产被转移的风险。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咨询不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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