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生活中,会遇到一方不顾家不管孩子的情况,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全部由另一方承担。出现这种情况,另一方能向其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解答】
当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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