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孩子跟着男方。双方离婚后,女方去探望孩子,每次都遭到男方及其家人的阻挠。遇到这种情况,女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男方及其家人阻挠女方探视孩子,女方可先与其协商探望子女的方式、时间。协商不成时,可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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