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会出现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把孩子推向对方。在子女抚养问题出现争议时,可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如何判定呢?
石家庄离婚律师解答:
一、子女不满两周岁的。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男女双方协商由男方直接抚养,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由男方抚养。
3、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子女应由男方抚养。
4、女方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可由男方抚养。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的。
1、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定。
2、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
3、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考虑。
4、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可由该方抚养。
5、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由该方抚养。
6、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可由另一方抚养。
7、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并愿意照顾孩子的,子女由该方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民法典婚姻编解释》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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