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因为生活需要或者经营需要在需要应急的时候,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有时会形成各种三角债,别人欠自己的钱不还,自己手里又没钱,也还不了欠他人的钱。这种情况下,债权可以转让吗?
石家庄债权债务律师解答: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不必经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五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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