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现另一方想要回孩子,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呢?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整理解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