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习惯上,有的男女双方结婚前会对房子有要求。一般情况下,是男方负责解决房子的问题。在结婚前,男方购买房产,男方父母出资。婚后一旦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到离婚的地步。离婚时,对于父母出资的房产该怎么分割呢?石家庄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我们一起看一下。
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父母为双方结婚出资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但是,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男女双方的情况除外。
男女双方在结婚后,男方父母为夫妻购房出资的,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该出资视为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提示,买房出资不是小数目,往往是老人一辈子的积蓄。为以防万一,男方父母在为双方购房出资时,应当提前与双方或男方作出书面约定,并进行公证。以便以后万一双方离婚,避免严重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于个案情况存在差异,每个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也会有所不同。实践中,如您有相关婚姻家庭离婚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建议咨询/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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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执业于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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