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可以从其构成要件入手,通过理解两种罪行的基本特征,从而得出明确的判别依据。
在同一案件中同时涉及到保险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情况下,我们可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优先以特定条例所规定的罪刑予以定夺。
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某案情涉及到保险合同中的欺诈问题,那么我们便应将其归类为保险诈骗罪。
关于保险诈骗罪,我们需要注意其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它仅限于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合同的利益相关人士。
相较之下,合同诈骗罪的实施者身份不受此约束,适用范围更加广泛。
这并不意味着保险诈骗罪在此方面无任何特殊之处。
从本质上讲,保险诈骗罪同样借助了合同的形式来欺诈他人财产,但不同在于,这种诈骗行为主要发生在保险合同领域内,即该合同为一种典型的金融合同。
由于此类合同具有独特性,因此从事预谋型犯罪的参与人员所采取的具体手法及操作模式都有着独特之处,这便是保险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最为明显且重要的差异所在。
《刑法》第198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