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残疾39岁时与二婚妻子结婚,当时办准...
我因残疾39岁时与二婚妻子结婚,当时办准生时说女方以生过一孩子,就给我办二胎的准生证,但孩子判给了男方。婚后我们只有一个女儿,现在我以62岁了却得不到一胎化应该得到的合法权益,他们硬说准生证上写的二胎,都是执法部门的错误,就这么剥夺了我的合法权益,求怎样解决尼?
2021-11-12 15:30
石家庄律师网
你妻子不符合办独生子女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