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若所收的彩礼是由女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没有特别约定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双方没有共同生活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若男女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因此给予彩礼的一方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多分。
二、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算作婚姻关系的成立。
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而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买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置,但是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置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赠与,少量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实际审判当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没有太大异议,大多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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