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离婚诉讼案件中,男女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有一少部分夫妻,出于某种原因,双方都不想要孩子。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石家庄离婚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不能选择协议离婚,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由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最后再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民法典婚姻编解释一》第六十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