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许多老人因年龄增长而患上了精神类疾病,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也不乏年轻人。在家庭生活中,配偶有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不管不顾,使其处于危险状态,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如何与配偶离婚呢?
石家庄离婚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上述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以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民法典婚姻编解释一》
第六十二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微信同号)。
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