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对财产、债务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共同偿还,属于一方债务的,由该方偿还。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如何避免另一方的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得知一方借债时,另一方不要在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文件上签字,不要事后追认。最好不要在一方借债后与其有资金转账行为,否则很难说清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以至于被认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四、一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其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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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执业于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