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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生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时间:2023-07-10点击量:362

在民间借贷、经济纠纷等关系中,涉及到大额借款时,债权人最好是让债务人出具书面欠条,以便后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欠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有效呢?

一、欠条有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欠条有效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写下欠条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愿;

(2)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没有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4)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别人欠钱不还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写欠条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

3、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4、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实践中,由于个案情况存在差异,每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会有所不同,如您有相关民间借贷、债权债务问题需要帮助,建议咨询/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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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执业于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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