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82019013
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所在位置:首页>律师文集>正文

虐待罪告诉才处理

时间:2024-01-18点击量:43

在家庭生活中,发生了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受虐待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虐待罪中的告诉才处理有什么适用原则呢?

由于虐待罪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虐待者与被虐待者之间有亲属关系,又是生活在同—个家庭中,被虐待者在经济上往往需要依靠虐待者;或者家庭其他成员中还有老幼需要虐待者扶养抚育。在这种情况下,被虐待者往往只要求虐待者改正错误,使自己的处境得到适当改善,并不希望对虐待者判刑。因此,《刑法》第260条第3款规定,构成虐待罪而没有致人重伤、死亡的,“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控告的,才予以处理;控告要求撤诉的,也应予准许。但是,以下两种情形不在此限,一是该条第2款规定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二是该条第3款规定的“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

实践中,由于个案情况存在差异,每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会有所不同,如您有相关婚姻家庭、离婚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建议咨询/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石家庄离婚律师、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石家庄离婚财产律师、石家庄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微信同号)。或登录石家庄律师网在线免费咨询

张志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执业于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延伸阅读:


婚前财产具体包括哪些财产


无过错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放弃损害赔偿的离婚后提起诉讼能否得到支持


把别人打成轻伤判几年

上一篇: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下一篇:重婚罪可以撤诉吗